新华网香港1月2日电 (记者 颜昊)解放军驻港部队新闻发言人2日就香港警方拘捕擅闯军事禁区相关人员一事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该发言人表示,驻军注意到,擅闯军事禁区相关人员已被香港警方拘捕,由警方按法律程序处理。驻军认为,擅闯军事禁区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及香港《公安条例》等法律,是对驻军的公然挑衅,必须依法惩处。
驻军重申,对于此类擅闯军事禁区的行为,将依法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2013年12月26日下午5时许,数名香港市民未经解放军驻港部队批准,并不顾军营营门哨兵的警告,强行闯入中环军营进行滋扰。
香港警方1日先后逮捕了四名涉嫌擅闯军营者。中区重案组当日下午逮捕一名28岁招姓男子和一名40岁张姓男子,该两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19时在中环拘捕一名29岁谢姓女子及一名15岁陈姓男子。
此外,一名36岁区姓男子1日下午在中区遮打道因涉嫌盗窃手推行李车被捕。警方怀疑该名男子也涉嫌与上述擅闯解放军驻港部队军营案件有关。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1日表示,对香港个别人到驻港部队营区门外进行滋扰,并擅自闯入中环军营的行为,中央政府严重关注。驻港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在港履行防务职责,这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包括中环军营在内的所有驻军营区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个别人无视法律规定,擅闯驻军营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